‘动能’!”
一句话脱口而出。
刹那间,第一法庭所有人好似大脑褶皱被人捋平,又好似一扇未知的大门,在他们眼前缓缓打开,暴露出门内的神秘。
所有人猛地瞪大眼。
是啊。
不具备稳定动能,指的是存在动能但不稳定,无法预测与控制。
可实验报告却完全能证明,并非是无法预测和控制。
而是压根就不存在!
不稳定与不存在,看起来差不多,读起来也有点类似。
可就这点差别...在刑法中的影响。
可天差地别!
“《枪管法》中明确提出‘动力结构致伤力’三者需同时满足,如果缺了一条,那麽,检测物都不算枪。”
“如果鉴证报告真的属实...那缺乏动力的东西...哪怕外形和内部都和枪有关,但却依旧算不得枪!”
“不是,怎麽这麽绕啊!”
“合着,按凶杀过程来看,子弹没经过枪管不算枪。而按照结构鉴定来看,不具备动能,所以又不算枪呗?”
“那魏田是怎麽死的!?”
“......”
听审席众人面色微变,有人只觉得匪夷所思。
这玩意不是枪?姑且不算吧。
你说没动力?那应该没动力,毕竟104次模拟实验,一次动能体现都没有,确实可以说得过去。
既如此......
魏田呢?
魏田是怎麽死的!?
“被告人,我方要提醒你的是,就本案,案件是存在死者的!”
公诉席。
检察官郑通,此时微微开口,他表情严肃,语气低沉,缓缓道:
“导致死者死亡的钢珠,经法医鉴定,是具备足足60焦耳的动能!”
不具备动能。
可若真不具备,那就不存在死者了。
除非.......
能解释清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
“公诉方,我方已经说的很明显了。”
“案件凶器,常态情况下,是不具备动能的,这点检测报告也写的很是清楚!”
“至於死者魏田,是如何死亡.......”
被告席。
徐德微微一顿,深吸一口气後,看着原告席,表情认真且严肃。
“我方认为,死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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