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杀!”
自...自杀?
如果说,先前的话语,是徐德在用锤子敲他们脑袋。
那这两个字落下後,整个第一法庭的人,觉得徐德已经跳下了审判区,挥舞着双拳蹂躏他们的智商。
自杀......
你的意思是。
一个身价上亿,年仅壮年,事业家庭双丰收的人......
持枪自杀吗!?
刹那间。
原告席处。
“审判长,被告方在对我方委托人进行人身攻击与污蔑!”
律师王燕忍受不住,满脸怒容,她看向审判台,对对方表达强烈的抗议与不满。
“这已经涉及到诽谤与扭曲事实!”
“我方有维权的权益!”
人被你杀了,你说他是自杀...这搁谁身上都受不了啊。
这次审判台没开口,被告席便立马开口进行了解释。
“不不不,原告方,我想,您应当是理解错我方意思了。”
“我方所指自杀,并非是所谓心存死志,如上吊,又或是服用安眠药的自主自杀。”
徐德一脸的淡然,他好似是热心肠一样,帮对方进行解释所谓‘自杀’是什麽意思。
“而是‘自我杀害’!”
自我杀害於自我自杀是两码事。
後者,就是常见的,自己想死,随即主动寻死。
而前者...则是纯粹的字面意思。
自己,将自己杀了!
并没规定所谓的,自己想死,又或是主动找死。
你自己不想死,但做的行为将自己杀了,这也算‘自我杀害’。
而魏田......
“其死亡过程,正符合‘自我杀害’!”
“首先。”
“致使对方死亡的器械,本身不是枪,也不存在‘动能’,但是...我想现场诸位应当已经看过案发过程的监控视频。”
“案发过程中,死者魏田,曾对致其死亡的凶器,进行了大力摔打等一系列的行为。”
徐德缓缓开口,他顺便提了一嘴现场录像。
这番录像法院本身就具有,不需要他自己递交。
“而也就是他的这番主动摔打的行为,导致这不具备动能的器械损坏,随後,假肢中的强力弹簧卡口脱落,随即钢珠崩出,将人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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