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能走,早走了。”他看了一眼走廊,压低声音,“方科长下午签的那份督办记录,你注意没有,那起案件的承办人是谁?”
王剑飞想了想。案卷的承办人一栏,签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名字——吴利涛。
“是吴科长。”周远的声音更低了,“就是被调去档案局的那个吴科长。那起案件是他被调走之前办的最后一个案子。办完没几天,他就走了。”
“那起案件有什么特别的吗?”
“没有。就是一起普通的违反八项规定的案子,当事人是个副处级干部,处理结果是党内警告。案情简单,程序规范,挑不出任何毛病。”周远顿了顿,“但吴科长办完这个案子就走了。有人说,这个案子只是表面,他真正碰的东西,不在案卷里。”
“在哪儿?”
周远没有回答。他的目光移向办公室门口,门是关着的。他又看了一眼走廊,走廊里没有人。然后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折成小方块的便条,推到王剑飞面前。
“吴科长今天下午给我打了个电话。他听说你来了,想见你一面。这是他现在的住址。他说,如果你方便,今晚可以去。不方便就算了。”
王剑飞打开便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青云市老城区柳荫街27号,州档案局老宿舍,三单元一楼。字迹很潦草,像是匆匆记下的。
“他怎么知道我来了?”
“不知道。但他消息很灵,先向我打听过。”周远把最后一块饼干塞进嘴里,咀嚼的声音很响,“王哥,你去不去?”
王剑飞把便条折好,放进口袋。“去。”
周远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复杂的情绪。“王哥,有句话我得说。吴科长的事,案管室没人敢碰。你去了,就是碰了。碰了之后——”他没有说完,但王剑飞明白他的意思。
“我知道。”王剑飞站起来,把椅子推进桌下,“但我必须去。”
柳荫街在青云市老城区的西北角,沿河而建,河是青云河的支流,水不大,流得很慢,像某种凝固的时间。街两侧是老式的居民楼,五六层高,灰砖墙面,阳台上堆着杂物,晾着衣服,像一个个被剖开的腹腔,内脏外露。路灯隔得很远,光线昏黄,像一只只半闭的眼睛。
27号是一栋四层的红砖楼,外墙的石灰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暗红色的砖,像结痂的伤口。楼下有一棵老槐树,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夜空,枝丫的末端挂着一只破塑料袋,被风吹得鼓鼓的,像一面残旗。
三单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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