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潭影
丙午年仲春,寒潭犹凝薄冰。
我负薪过竹径时,见潭中雁影倏忽而逝,翅尖掠破冰纹,如写虚空之字。风自北岭来,万竿修竹飒飒如私语,待风止,竹声杳然,惟见青筠摇曳,似从未有风来过。
“先生看竹么?”樵子拄杖立我身后。
我摇首:“看风。”
樵子笑而去,斧斤声与鸟鸣相杂。我独坐潭石,忽觉袖中物硌人——是枚褪色官印,刻“大理寺丞”四字,边角已被摩挲圆润。去岁除夜,我焚尽案牍文书,独携此印入山,今已百日。
百日来,竹苗抽新笋三度,潭冰化又凝者再。我数雁阵过往七行,记竹影移墙九千六百步。京城旧事渐如前世幻梦,惟梦中常有铁锁琅理声,惊醒时满手冷汗,总疑指间犹沾诏狱血痕。
昨日樵子问:“先生避暑乎?避祸乎?”
我答:“避我。”
其时夕阳西沉,潭面忽现金紫交错之光,恍若当年丹墀玉阶。我猛闭目,再睁时惟见青天倒影。是了,风过竹不留声,雁去潭不留影,奈何我心念念,犹刻万千痕迹。
二、铁砚
此事须从三载前说起。
那时我名唤陆文启,官居大理寺右丞,专司复核天下刑名。世人谓我“铁砚先生”,因公堂左设铁铸巨砚,凡我朱批之案,墨迹入纸三分,纵王侯将相莫能改易。
癸卯年腊月廿三,小年夜飞雪。我正校阅陇西刺史上奏的“妖僧惑众案”,忽闻堂下鼓响。开门见一老妪雪中长跪,手举血书三丈,言其子蒙冤将斩。我展卷细观,案情颇多蹊跷——所谓“妖术证物”,竟是一截雷击木;证人供词,前后矛盾者七处。
当夜我秉烛重勘,发觉此案牵连当朝国舅。更奇者,卷宗夹缝中藏有匿名纸条,蝇头小楷书:“风来疏竹,过而不留,大人慎之。”
我冷笑,将纸条掷入火盆。
三日后,我上奏请求重审。朝堂哗然,国舅当庭斥我“沽名钓誉”。圣上沉吟良久,准我所请,却添派刑部侍郎共审。我知此乃制衡之术,仍暗喜可申正义。
腊月廿九,岁除前日。我携卷宗赴刑部会同审理,途经西市,见那老妪已悬梁自尽。坊间传言“畏罪”,我却在她袖中得绝命诗半阕:
**“冰潭本无影,
何故惹雁踪?
愿化春风去,
不扰竹万重。”**
我持纸僵立雪中,忽觉铁砚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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