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林远家。
“哕!”
“我特么到底变成了个什么东西啊!?”
林远趴在浴室的台盆旁,疯狂地抠着自己的嗓子眼。
而台盆左右,则摆放着他刚翻箱倒柜找出来的一堆杂物,什么糯米大蒜,银手链体温计,五花八门的啥都有。
昨晚的经历,此刻还清晰地刻在林远脑海中。
自从体内那股力量出现后,他内心的情欲瞬间被无限放大,立刻情难自抑地冲向洗手间,把澡都没洗完的沈柚强行就地正法。
期间沈柚也像是中了邪一样,面对自己的异常举动,没有任何反抗。
后来二人转战到了床上,就在那里,林远忍不住一口咬在了沈柚的脖子上。
“都是那个红果子弄的,亏我之前还天真地以为那是什么天材地宝,给我洗筋伐髓。”
“没想到竟这么邪乎!”
想到那个画面,林远心理虽然十分排斥,可喉结却忍不住动了动。
沈柚甘甜的血液顺着喉腔吸入,那味道比陈年美酒还令人痴迷,带来的爽感比夏天第一口冰镇可乐还要强烈十倍!
纵使身体再诚实,自己变成吸血怪物的这个事实,一时间林远也难以接受。
“哧哧!”
林远赶紧拧开水龙头,捧起一掌冷水扑在脸上,逼自己强行冷静下来。
早上离开缪斯酒吧的时候,他就因为多看了铃铛一样,差点就没忍住扑上去咬上一口。
那一刻,铃铛在林远眼里,约等于一块香香软软的小蛋糕。
不过回家之后,他用尽一切办法进行了测试,确定自己的特征不属于已知的任何一种会吸血怪物,也基本摸清楚了眼下自己的状态。
首先身体的力量和敏捷提高了数个层级,家里的碳钢扳手在他手里就跟面团一样,可以轻易掰弯。
同时五感也得到了不小的提升,楼下快递员打电话的话术,他也听得一清二楚。
而获得力量的代价,是他对鲜血有了难以抑制的渴望。
最离谱的是,还必须得是美女的血液。
比方说,打车回家的时候,他看着身边开车的大叔,就一点“食欲”也没有。
反而是街边赶着去上班的美女引得他频频侧目。
“我以后该怎么办?”
“总不能半夜潜入女大宿舍,然后挨个嘬脖子吧?”
“要真这么干,运气好别人以为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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