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损坏......
当这句话出现的刹那,现场众人眉头皱起,行政下意识流露出一些不太好的想法。
比如...『毁屍灭迹』!
虽说,这起案子不具备毁屍灭迹的可行性,毕竟案情清晰。
可案件重点,消灭『凶物』却也可以达到『毁屍』的目的性!
「怎麽可能?凶物怎麽可能会损坏?」
「前脚被告举证说凶物不是枪,後脚做完监定凶物就损坏了?这未免太巧了点吧......」
「毁灭物证?不对...这样做多少有点嚣张了,原告那边不至於昏头这样搞吧?何况原告也只是附带的民诉代理人,他们没理由冒风险做这种事......」
「那你说这是什麽情况!?」
「......」
场下,一阵骚动声浮现,众人眼底流露出些许诧异,潜意识对这突如其来的损坏起了疑心。
而审判区中。
被告席内。
徐德三人眉头微微一皱,互相对视一眼。
钱昊低声道:「杜藤应该没那麽嚣张...也没那麽傻。」
将物证毁掉对对方来说确实有效,但问题来了...这也会显得十分显眼!
杜藤是想赚钱,是来打官司的,不是奔着吃牢饭来的,哪怕是他想将物证毁掉,内部也没人愿意配合。
不过......
徐德抬起头,警惕的看了眼原告人,接着收回视线,放在公诉方郑通身上。
他道:
「公诉方,有关凶器的具体管理记录,请问是否可以提供?」
听到这话。
郑通很明显早有预料,他将那张面无表情的视线投向审判台,开口道:
「记录已经过内部核查、公证,先整理成档交给法院。」
话落。
见到审判长赵忠点头。
郑通这才从公文包中抽出几份文件,交由书记员後,书记员检查完才递给被告方。
待徐德接过文件摊开看时,耳旁又顺势复现出郑通的声音。
「期间,物证记录以『文字』『录音』『摄像』的方式进行记录。」
「9月13日,公诉方进行申请监定时,物证中心便已进行警告,彻底监定存在毁坏概率,但因案件问题尚未得到答案,於是便冒着风险进行监定。」
「......」
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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