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的?
“应该是高院的了,毕竟案子刚结束......想来,应该也得抓紧时间推进案情才对。”
中级检察院的法警呢喃着开口,只是稍微一想,‘真相’就出现在脑海中。
不过...还得确定一下才行。
想到这。
法警抬头,看向面前的市公安局民警,又问:
“他们拿凶器做什麽去了?”
市公安局的同志闻言,脸上流露出笑意,他缓缓开口道:
“嘿,那几个人抱着凶器,说什麽觉得这凶器是假肢,去做假肢鉴定去了!”
“我当警察十几年了,还会是头一次见到这种理由,你说逗不逗?”
“毕竟,咱们脚下这地方可不是普通的物证管理室!”
说着。
民警指了指脚下。
警局里有两个专门保管凶器的物证室,一个是用来储存寻常物证,如刀具、锤子、又或是一些现场存在的证据,像是指纹之类。
另一个便是眼下的特殊物证室。
而凶器,在警方这,正是被以‘特殊物品’对待,储存在这地方......
至於有多特殊?
看看其余物证就知道了。
“您瞧咱这物证室都放着什麽玩意。”
民警笑着,指了指室内一角,专门被隔绝开的东西,那玩意...外型像是几根金条堆积在一起,足有巴掌大。
赫然是个炸弹!
“这玩意,是几年前收缴的土制炸药,一个疯子想把atm机炸开抢钱,正常情况下炸药会将机械内的钱币损坏,但这疯子有点能耐,控制药量得当,一点钱不带损坏的!”
“这种民间技术搓出来的稀罕玩意,虽然挺危险的,可前阵子组织销毁,愣是给这玩意留了下来。”
话落。
民警又指了指另一个东西,那是一柄类似喷洒农药的东西。
如果装在人身上,整体看起来像背上背个书包,手里拿着外形酷似枪械的杆子。
“你瞅,还有这,这玩意我不说你看得出来是气枪吗?”
“威力还挺大,一两枪就能给人打死!”
“诸如此类的玩意多如牛毛。”
说着。
民警摆摆手,脸上流露出无语的笑容。
“结果,法院那边的人跟我说,他们认为这种危险玩意是‘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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