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力认错态度良好是既定事实,自然没理由莫名其妙的反驳对方。
“我方无异议。”岳峰说道。
审判台点头。
就在被告席,严密松了口气的时候。
恍惚间......
“审判台,原告民诉代理人有异议要表述!”
徐德见缝插针,忽的再次开口。
代理人...有异议!?
刹那间。
原本松了口气的严密忽的一顿,他抬头,皱眉盯着对方。
审判台众人互相对视一眼,最终颔首示意道:
“代理人请说。”
这次对方申请了,自然可以开口说话。
至於对方说什麽...那就是他们的自由了。
只见。
代理人席位。
徐德扫了眼被告人席位,冲着对方露出个温和的笑容,旋即,缓缓开口道:
“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听审席诸位。”
“就本案,被告人‘朱大力’有关抢劫部分,我方认为...依旧存在部分异议。”
“经过我方代理人团队刚才所讨论,最终认为...”
“被告人朱大力,较为符合《刑法》第264条‘盗窃罪’!”
审判台:?
公诉席:?
话落的刹那,近乎是时间暂停了一样,所有人愣了又愣,看着对方不知该说什麽。
盗...盗窃罪?
你刚才不是还反驳人家盗窃的角度,说是抢劫罪吗!?
什麽叫,人家不争了,你突然又开始以对方的角度,说这起案子是盗窃!?
你是谁的律师?你不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啊!
众人愣住。
徐德却是抬头,看向被告席的严密,露出个微笑。
还是那句话。
跟一个瘸子打八角笼决斗该怎麽打?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
想脱身?然後以无法反驳的辩护理由减刑,从而快速结束案件,不休庭就让法庭宣判?
想得美!
回来吧你,继续搅,继续粘,继续把你拉入沼泽里!
至於反驳後定罪?
你一个辩护律师,敢当着‘高压锅’的面,反驳对对方有利的辩词!?
不反驳?那跟我的队友检察官说去吧,对方可不认为这是什麽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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