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三十五年的盛夏,梁国公府的书房内,却弥漫着一股与外界燥热截然不同的沉静。药香与墨香混杂,李瑾半倚在铺了软垫的躺椅上,面色依旧带着病后的苍白,但那双眼睛,在望向铺满桌案的稿纸时,却闪烁着锐利而专注的光芒。
自那日与狄仁杰、宋璟深谈后,他便将大半精力投入到了为咨政院制定一套详尽规程的思考与草拟中。这不是简单的修补补,而是试图为这个脱胎于他超越时代的构想、却又深植于当下现实土壤的新生机构,注入秩序与灵魂。
他闭目沉思,前世记忆的碎片与今生数十载的宦海沉浮、对人性与政治的洞察,在脑海中激烈地碰撞、融合。他回忆着那些遥远模糊的关于议会、议事规则的片段——多数决、议事日程、提案辩论、委员会、质询、表决……这些现代政治文明的精巧设计,在这个君权至上的时代,显得如此格格不入,却又如此必要。
“不能照搬,绝不能照搬。” 李瑾在心中默念。生硬的嫁接只会导致排异和夭折。必须找到一种既能体现“有序议事、理性协商、权力制衡”的核心精神,又能为当下大周君臣、士庶所能理解、接受,乃至逐步习惯的形式。
他睁开眼,示意侍立一旁的上官婉儿再为他添些浓茶。婉儿担忧地看着他憔悴的面容,轻声道:“国公,您已连续劳神数日,太医嘱咐需静养……”
“无妨,此事关乎国本,不可再拖。” 李瑾摇摇头,目光重新落回稿纸。纸上已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迹,有些地方涂改再三。
“咨政院之弊,首在‘无序’。” 他缓缓开口,既是对婉儿说,也是梳理自己的思路,“众人皆有言权,然无规矩以定先后、限长短、明范围,则必成菜市口之喧哗,各说各话,徒费光阴。故首要者,当立《议事细则》。”
他提笔,在“议事细则”下列出要点:
“一曰,定议程。每次会议,由主事官(狄仁杰或副职)预先公布议题,每次会议议题不宜过多,以二三为限,以便深入。非议程内之事,不得临时起议,防止横生枝节。”
“二曰,分陈议。凡有见解欲陈者,需事先向书记官报名,注明所论何事,主事官据此安排发言次序。大体依‘先陈赞成,再陈反对,后陈他见’之序,或按抽签、轮流之法定先后,以示公允。不得无故打断他人发言。”
“三曰,限时言。每人每次发言,以燃尽一炷细香为限(约一刻钟)。言毕即止,若意犹未尽,可待他人言毕后再行报名。防止冗长空谈,独占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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