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落下,梁秉信内心点头。
是的。
发回重审本意是一审审理不清,而不是因为一审审理错误。
因为若是能清楚意识到错误所在,二审可以直接当庭改判,完全不需要发回!
不过......
“马检察官,此言差矣。”
杜藤却是连忙摇头,笑着开口道:
“怎麽是多此一举呢?”
“毕竟...发回一审後可不代表推翻诉书!”
“且,若是回到一审,公诉方自然可以更改诉书,届时,若是一审认定诉书属实......”
回到一审,修改诉书,法院认定後,检察官自然无需承担责任。
至於‘发回一审’算不算‘否定’?算,但这是对法官的否定,而不是对检察官的!
如此。
他们三人便无需承担责任。
只不过问题来了。
“客观事实既已认定,诉书依照客观事实也无罪可诉!”
马检察官又摇摇头,完全不信对方的鬼话。
诉书上写的是案件事实,修改也只是将错误改掉。
而本案的错误,自然是将‘无罪的李杰’认定为‘有罪’,而对於一个无罪的人来说...你描述‘罪名’的诉书能写什麽?
什麽都写不了!
不过......
“马检察官,郑检察官,谁说被告方说的就是事实了?”
律师杜藤却是满脸微笑着,脸上丝毫没有被对方打击到的样子。
他将自己的公文包打开,抽出里面一份文件。
“您二位,应当是忘了我方委托人的个人态度了吧?”
个人...态度?
话落。
三名检察官微微一顿,低头看去,旋即眉头皱起。
这份文件...在先前的庭审中出现过!
什麽文件?
“即:被告人李杰於金兰步行街,对案件被害人【魏田】进行抢劫,过程中导致魏田死亡。”
杜藤缓缓开口道。
“我方委托人认为,这,才是案件真相!”
这话落下。
三名检察官死死盯着这份先前被否定,‘其貌不扬’的文件,眼神中很是凝重。
这是...针对案件,另一个角度的起诉书!?
是了。
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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