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将人打死,要以枪杀处置!
听审席中。
伴随着众人那逐渐怀疑人生的眼神,骚动的声音,也逐渐在耳旁弥漫。
“这...全东国也就只有这一例案件吧?”
“好像...法律还真没有一刀切,全部禁止啊!”
“《枪管法》中好像有类似的规定来着...不对,没有明确禁止的规定,最多就是稍加疏导。”
“所以...这真是假肢?能打死人的假肢!?”
“这要是认定假肢,该怎麽判?”
“.......”
恍惚间,众人表情古怪起来。
如果,这要是假肢,那魏田死亡...该怎麽判李杰?
东国好像还没有此类宣判案例啊!
不只是他们。
这问题,很明显现在也在困扰着审判台三人!
“假肢...这要是假肢,那魏田死亡就是纯意外意外,双方即便是产生了殴斗事件,可弹丸溅射属於不可控因素,不可被殴斗控制,所以依旧属於‘不可预料性意外事件’,那就是无罪。”
“但...两者矛盾又很明确,事情就是因‘仇’诞生。”
“因仇出现的命案...被告人被判无罪?”
审判台上。
三个法官此时高坐台上,脑子不断运转,但脸上的表情,却很明显反映出大脑还没给出一个信息。
审判员周法官只觉得自己大脑有些短路,他忍不住道:
“明确有仇、主动找人、产生殴斗、出人命,这要是判无罪...在司法上未免太过离谱!”
确实离谱。
不说别的,寻常案子只要对其中一条因素,稍稍有那麽一点点沾边,都够他被定罪了。
结果到这,愣是凑出个‘无罪’!
另一名法官此时小声道:
“我记得,青梧省的绿森市上年不是也判了个‘无罪’?”
“也是被告人明确杀人的案子!”
闻言。
周法官立马摇头否定道:
“这能一样吗?”
“那起案件是正当防卫,且被害人还存在重大过错。”
“眼下海城这案...仇怨与动手都十分明确,但被告却要往‘意外’的方式打。案情与辩诉角度冲突,而绿森市却没冲突,两案完全没有可供参考性!”
闻言,第三个法官也不知该说些什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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