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钢珠不是从管状物的枪管中射出。”
“那麽......它算枪吗?”
刹那间。
一种宛若醍醐灌顶的感觉,充斥在三人身上,令其瞳孔微微放大,整个人脸上流露出惊愕感。
从监控,以及公检法进行的检测来看。
导致魏田死亡的钢珠,也就是枪械的子弹并非是通过枪管射出。
而是‘魏田、李杰’大力摔打,导致枪身出现的一个缝隙。
随即,卡住强力弹簧的零件损坏,蓄能已久的弹簧,这一刻猛地用力,将这枚钢珠,从缝隙而不是通过钢管,射在魏田身上。
其动能说实话打在身上其余任何一个部位都不会死。
但偏偏就是眼睛!
偏偏还通过眼睛击中了大脑!
於是乎。
“魏田死了。”
“而导致他死亡的过程中,明确缺乏了‘管状器具’发射!”
徐德此时念头通达,脸上满是找到案件漏洞、司法bug的惊喜。
他连忙走回电脑桌前,将案发监控调整到魏田刚好被击中的那一刻。
“你们看。”
“这连枪口都没对准魏田,子弹怎麽可能会通过枪打到他?”
“那子弹必然是从缝隙击中的人!”
“如果是从缝隙,那麽,便百分百不属於《枪支管理法》中,有关‘管状器具发射’的条件!”
“那麽。”
“纵使,这个凶器符合‘威力、动力’,但却不符合上述发射条件。”
“而给一个凶器定性为枪械,法律原文明确规定,指的是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缺两个甚至是缺一个,都不构成判定为‘枪’!”
徐德一连串的话语脱口而出。
他说的话逻辑很明确,解释的也恰到好处。
这下。
别说王超了。
此时。
就连钱昊林月,也当场愣在原地,大脑有些宕机,脑细胞疯狂损耗。
是啊。
“凶杀过程中的情况好像...确实无法将这东西定义为枪。”
“但如果重新装填子弹呢?”
“如果,重新装填子弹,不看凶杀现场,单纯给这个凶器进行定义,检测是否为枪呢?”
“此时,将子弹放好不再错位,再施加一个‘动力’,理论上子弹确实能从枪管中飞射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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