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走去。
看守所外。
一直守在门口的律师李剑见到出来的人影,立马起身迎上去。
「怎麽样了?里面什麽情况?」
话落的刹那。
刚走出看守所的吴鑫没忍住,直接开口骂了一声。
「干他娘!这孙子是铁了心的要认罪!」
认罪?
这情绪,也就是代表替罪?
李剑顿住,脸上流露出诧异,「还真是替罪!?」
「八九不离十了,这人的行为举动,虽然感官有问题,但符合法例上对案子程序的推.
进。」吴鑫深吸一口气,骂骂咧咧的。
「明显是被故意设计的!」
李剑错愕,有些不知所措,看着一侧的几人道:「那怎麽办?」
「我们找检察官?」
「找检察官告诉他们,朱大力在替罪!?」
话落。
身侧,林月摇摇头,直接否定这个想法,「不,没办法的。」
「你想提问,就得举证。」
「案子只是感官可疑,但没任何证据能证明,凶手和孙虎有关,也证明不了,朱大力不是凶手。」
「在认罪的情况下...阻挡不住案子程序上的推进。」
换句话说。
这起案子,觉得可疑的绝不止徐德。
警方和检察院也觉得可疑,但案子就是查不到任何东西,按照法规,程序就得推进到下一步。
别说徐德了。
就是检察官也挡不住程序的进展!
什麽?你说检查身体?查出朱大力有病?
没用的。
朱大力哪怕真有病,查出绝症也没用,司法不是想当然的仅靠联想就能定罪。
甚至说。
如果查出有病,更有利於对方!
绝症患者借钱治病,对方不给钱,直接将人杀害...听起来,逻辑是多麽的完美。
总的来说..
「乌龟壳。」
吴鑫深吸一口气,脸色有些难看,「孙虎...给朱大力套了个乌龟壳上去!」
没有认可客观线索。
除非朱大力能莫名的做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举动,并能在司法上合理的进行怀疑,进而进行调查」。
否则.....
「否则,最慢6月3号,案子就会在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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