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强词夺理。」
「更何况,我想说的是本起案件,而不是其余人。」
话落。
他顿了顿。
忽的又开口道:「现在,是第二个问题。」
「二,朱先生,您返回过现场,在现场确认了张木山身死,但问题是现场没有您二次前往脚印。」
「并且,现场被做过伪装,所有的痕迹都被破坏。」
「这您该如何解释?」
朱大力闻言。
他先是沉默片刻,旋即,开口道:「一开始,我只是想给张木山一个教训,发泄一下情绪。」
「但又怕他醒过来後知道是我干的,所以才清理了现场。」
徐德点点头,没有反驳。
「那後来呢?您为什麽又将二次返回现场的痕迹清理了?」
二次返回现场清理,是很合理的。
但问题在於..
对方清理完後,紧接着就自了首!
朱大力道:「他死了,我一开始有些慌乱,怕被人认出来是我杀的,所以就清理离开,後面想了想,觉得躲不过。」
「所以,我就自首,报了警。」
很合理的逻辑。
听起来有些错漏。
但实际上,这套逻辑存在於无数起现实案件,很多人都是既打扫了自己的痕迹,却又报警自首。
也正因如此,警方才会将案子移交给检察院。
「嗬,可以。」
徐德点点头,在笔记上写了些什麽,接着顿了顿,又道:「第三个问题。」
「三,这起案件......将张木山砸至死亡的凶器是什麽?」
凶器?
这点不会找警察自己去了解?
朱大力眉头皱起,不知道对方在耍什麽花招,思索片刻後,还是开口道:「一个玻璃制的烟灰缸。」
「下班路过公司的时候,我见公司大厅没有监控,索性将候客区的烟灰缸偷走。」
「不错。」
徐德点点头,再次问道:「这个烟灰缸是什麽模样的?」
朱大力开口道:「上面刻着花纹,还有些泛黄...烟头焦油发出的黄。」
「什麽样的花纹?」徐德询问。
朱大力道:「菊花...刻印着菊花的花纹,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杀人时,还捏着一个凸起的角,现在想想,应该是菊花的花蕊部位。」
「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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