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过程及最终妥协方案,形成条陈。他最后总结道:“此案争执数年,地方苦不堪言。今咨政院汇集各方之见,折中处置,虽未尽善尽美,然可解燃眉之急,兼顾多方,亦算一可行之策。本院将以此条陈,附上曹州原奏、河南道观察使之议,一并呈报政事堂与陛下。最终如何裁决,仍由朝廷定夺。”
数日后,政事堂内。狄仁杰将咨政院关于曹州沣水案的条陈,连同其他几份关于地方税赋微调、常平仓籴粜价格、某地官道修缮优先次序等“小事”的咨政意见,一并呈上。
新任户部尚书(原尚书已致仕)翻看着沣水案的条陈,尤其是其中关于工程预算的详细对比、各方利害的剖析、以及最终的折中建议,不由得叹道:“狄公,这咨政院……虽说议事琐碎,有时争论不休,令人头疼。但像曹州这等纠缠数年的地方公案,各方利害、民情舆论、乃至具体钱粮数目,倒是被他们摆在明面上,说得清清楚楚。这比地方官一面之词,或各部司文牍往来,要直观得多。”
另一位宰相也道:“尤其那商贾王元宝所算的账目,虽显铜臭,却实在。工部水部郎中所言技术关窍,也颇在理。那老儒引的经典,虽迂阔,却也占着大义名分。如此方方面面看来,卢氏所请新河方案,确实不妥。咨政院这折中之法,虽仍要花费两千贯安抚卢家,但比起无休止拖延或强行推行可能激起的民变,已是最省事、最平稳之法了。”
狄仁杰微微颔首:“正是。咨政院无权裁决,但其汇聚之民意、呈现之利害,却可为朝廷决策提供另一面镜子。曹州一案,地方官、豪门、百姓,各执一词,朝廷远在洛阳,往往难辨真伪,或偏听偏信。咨政院中,有地方乡绅,有退休官员,有熟悉工程、钱粮之人,有通晓经典、善持大义者,彼等议论,未必全对,却可相互印证,补官府文书之不足,使隐匿之情得以上达,使偏颇之见得校正。此,或即陛下设此院之初衷。”
最终,政事堂基本采纳了咨政院的折中建议,稍作调整(将补偿款降至一千八百贯,并明确由卢氏承担部分闸口维护之责)后,形成决议,报女帝批准后,发往曹州及河南道观察使执行。拖沓数年的沣水之患,终于得以动工疏解。
消息传回曹州,受灾百姓欢欣鼓舞,虽对补偿卢氏仍有微词,但毕竟灾患得治。卢家虽未完全如愿,但也得到了部分补偿和保障,在官府压力和民间舆论下,只得接受。一场可能激化的地方矛盾,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下,暂时平息。
类似的事情,在这一年间,还发生了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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