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牌刀兵瞬间分作两股洪流,分左右掩杀向了羌人追兵。
同一时间,埋伏在左右两侧的其他伏兵也一个回马枪,折身杀了回来。
谢奉先一马当先,拎着长枪横冲直撞而入,欲找敌将会一会。
结果他在敌阵中溜了一圈马,忽然惊愕地发现,敌将早就已经死了。
“哪个孙子干的?敌将的功劳也敢跟我抢!”
谢奉先顿时就不爽了,抬手连毙数名扑到跟前的羌兵,愣是在乱军阵中找到了敌将的尸体,以及一把无主的长枪。
他弯腰将插在敌将尸体上的长枪拔了出来,“这枪怎么看着有点儿眼熟呢?谁的来着?”
谢奉先想了一下,没想起来。
他松开了马缰,索性以双腿控制战马,双手持双枪,像一把精准而锋利的手术刀,单枪匹马竖着切入了敌军的军阵。
战马只顾着往前冲,他只顾着杀。
人和马各干各的,竟然一点都没耽误。
……
自古以来,以步对骑,鲜少有赢得轻松的。
但谢奉先这一仗打的却不算艰难。
他以绝对优势的八千兵力,把接近五千的羌人骑兵悉数留在了战场上。
战马有跑掉的,但敌军没一个跑掉的。
在战事上有些小心眼的谢奉先,哪怕是看到一名敌军跑了,也要派一队人去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战场有些长。
整体足有接近三里路,打扫战场有些麻烦。
还有就是,战马死的太多了。
有半数以上的战马都被砍成了瘸子,再上战场基本是不可能了。
这一度让谢奉先无比的心疼。
但没有办法,步卒跟骑兵打,砍马比砍人更容易一点。
“抓紧机会摸尸体啊,谁摸的尸体,谁负责把脑袋揪下来!”谢奉先右手提着两杆枪,纵马驰骋在战场上,高声喝令着。
“不准抢,谁先上手就是谁的,哪个不长眼的要是因为这种破事打架,给劳资心里添堵,我让你们每一个都心里添堵。”
“再重复一遍,脑袋必须揪下来,我们节帅大人喜欢拿羌人的脑袋垒山头,一颗都他娘的别跟我浪费了。”
战事结束之后,摸尸体是惯例。
也是将士们合法挣外快、开盲盒的时候,只要是有用的、值钱的都可以带走。
双手染血的冯临川并没有参与摸尸体,而是策马到了谢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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