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确实有些复杂。
首先,钱从哪来?
移民海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凭老两口的退休金肯定是不够了。
罗辉夫妻两人的收入也不足以让父母去国外生活,更何况他们在燕京的生活支出也是一大笔费用。
就像闫老师直播哭穷时说的那样,燕京的生活压力非常大,一年几十万都不够。
其次,罗辉为什麽要让父母移民?
罗辉父母就是两个普通工人,他们连出国的经历都没有,更别说移民了。
所以,他们移民海外肯定是罗辉的主意,并且是他一手操办的。
「难道是为了方便转移资产?」
於大章自语的同时,又继续向下看去。
罗辉父母移民海外後,他在同年接受单位调查,结果显示他并没有任何贪污行为。
就连他经手的贷款也从未出现过一笔烂帐,这在金融体系内是极其少见的,可见其工作的严谨性。
这样清廉且能力强的银行工作人员,说一句「业内标杆」也不为过。
「没有灰色收入?」
於大章看懵了。
从银行的反应看,也认为罗辉的家人移民不正常,不然也不能对他进行内部调查。
可这个调查结果却有些出人意料了。
如此清廉乾净的一个人,是如何将父母送出国的?
而且从其帐户上的资金来看,也没有什麽问题。
「好神奇啊。」
於大章看着眼前的资料,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罗辉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如何让资产穿上合法的外衣。
可问题是,他的收入和支出并不对等。
既没贪污,也没有灰色收入,却能支付起父母移民的费用,还把孩子送去海外读书。
很明显,罗辉是在给自己留退路,只是没有人能抓到他的把柄。
银行为什麽不报警?
谁主张,谁举证。
报警得有个先决条件:你要有确凿的证据。
无凭无据就报警抓人,那是报假警,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举个例子。
你报警有人贪污,警察来了问你有什麽证据,你说没有,就是单纯的怀疑。
那对不起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故意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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