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他就考虑过这个问题,
太医院是个官职品级不高,但却极为受人尊敬的地方。
毕竟谁都怕死,因而谁都会讨好太医,胡翊一个未来权臣,再拥有执掌太医院的身份。
这是最容易收买人心的。
纵然这是自己的女婿,他也不得不防着,需要极为谨慎才行。
可他也知道,医术需要革新,这是正确的。
但是很显然,比起医术革新,帝王的权力稳固才是重中之重。
想到此处,朱元璋便开口道:
「给咱一个理由,这个理由若是说不通,就不要到太医院去了。」
胡翊便开口说道:
「一个胡翊在时,能治许多疑难杂症,但这医术传不下去,这个胡翊死了,那些疑难杂症便也没有人去治了。」
朱元璋就只是点头。
很显然,仅有这一个理由,是无法说服他的。
胡翊想了想,又说起道:
「岳丈看了我这次治理伤兵营的奏书,不止医术需要革新,伤兵营的管理也需要革新。
我还想在这方面继续深挖,同时培养出更多医术如我一般之人,将来派到军中去,可以大大减少土兵们的伤亡。」
朱元璋又点了点头。
这同样也是一个理由,但是还不足以打动他。
胡翊倒也不恼,还有一件事,他其实一直都想做。
虽然这个想法还不成熟。
此刻当着朱元璋的面,他还是说出了这个不太纯熟的想法:
「最大的一个目的,我是想在太医院做一些改进,同时也是为了救治太子和岳母的病。」
此话一出,朱元璋原本垂下的眼眸,立即抬起,并且为之一亮。
「细说!」
胡翊道:
「要想救治太子和岳母的病,我只能不断在民间找那些病症相同的病患,从为他们诊治练手开始。
我可能需要多年积累,才能看到疗效,太医院那些学习的医士们,也需要在实践中治疗病症,
提升他们的医术。
我需要与这些人一起钻研这个病,纵然一个人医术再高,还有一句古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
又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因而此事需要群策群力,才有可能为之,大概就这麽多了。」
胡翊话音刚一落,朱元璋立即提起了朱笔,在太医院联名的摺子上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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