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倍,还有大量的诸侯国,以及海外殖民地。
赵寿干的第二件大事就是,他在他父皇搞的改革《摊丁入亩》、《士绅一体纳粮》的基础上,将土地税的实际税率,硬生生降到了百分之三。
大宋在赵俣一朝之前,两税正税的名义税率就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十,再加上支移、折变、加耗、斛面等附加盘剥,实际税负常常达到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五,江南富庶之地甚至能冲到三成以上。
这使得百姓苦不堪言,流民四起,历史上爆发了一起起农民起义。
赵俣登基后,力推改革,废除了千年人丁税,将丁银摊入田亩,又打破了士绅免税的特权,让税负趋于公平,此时土地税的名义税率稳定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实际加耗控制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已是历代少有的轻赋。
可赵寿觉得,这还不够。
他深知,百姓是江山的根基,休养生息的核心,就是让民有余粮、家有余财。
“父皇革除弊政,是解民之困;今日朕再降赋税,是予民之利。”
赵寿在朝会上掷地有声地说:“田税定三,永不加征。凡地方官敢私设附加、暗增税额者,以贪赃论,抄家流放;凡士绅地主敢趁势抬高佃租、盘剥佃户者,夺其田产,分给无地之民……”
在这个时代,准确地说是赵俣一朝以前的时代,人头税和土地税是百姓的两座大山。
一座压在人身上,不问贫富,凡成丁者,上至耄耋老者若未脱丁籍,下至垂髫稚子若入征税之册,皆需缴纳。
秦汉有算赋、口赋,丁男每年缴钱,孩童亦要纳银;唐宋存身丁钱,哪怕佃农无立锥之地,也得变卖家当凑齐税额。
更有甚者,人头税常与徭役捆绑,交不出税便要亲身服役,往返路途耗时数月,家中农桑荒废,往往一趟役差归来,家徒四壁。
为避此税,百姓或隐匿人丁,或投靠士绅为奴,甚者有溺婴之举,只为少一张要缴税的嘴。
这人头税,硬生生地把人命逼成了负担。
赵俣在大宋之所以有这么好的名声、这么强大的统治力,与他废除了人头税脱不开干系。
另一座大山就是土地税。
赵俣一朝以前的土地税,正税本就分等征收,可支移让百姓自费运粮至千里之外,折变令谷米折绢、绢再折钱,几番折算,税负陡增数倍;加耗、斛面更是巧立名目,大斗量粮、堆尖不计,正税一石,实际缴粮往往近两石。
哪怕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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