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个环卫猛男为了不被“淘汰”,开始恶补各种物理化学知识,试图用科技追赶玄学。
张二河则在科学与玄学的夹缝中,努力将自己的厨艺推向一个新的哲学高度。
……
这天清晨,王青元照例出来倒洗笔水。
金色的灵雾再次笼罩了整条老街,滋养着此地的一草一木。
就在他准备回屋时,目光却被街角的一个身影吸引了。
那是一个流浪汉。
浑身脏兮兮的,头发乱得像个鸟窝,身上散发着一股酸臭味。他正躺在一堆破报纸上,手里抱着一个空酒瓶,呼呼大睡。
在他的身边,还斜插着一根用废弃钢筋磨成的、锈迹斑斑的“剑”。
这个流浪汉,在老街已经很久了。
街坊们只知道他姓“白”,是个疯子,整天疯疯癫癫的,嘴里念叨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诗句,说什么“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有人说他是以前某个名门望族的子弟,因为家族斗争失败,疯了。
也有人说他是个失意的觉醒者,法相受损,道心崩溃,从此一蹶不振。
王青元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
在他的视界中,这个流浪汉的身上,缠绕着一股……极其洒脱不羁、又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剑意”。
那剑意虽然因为他本人的颓废而变得浑浊不堪,但其本质,却锋利得足以刺破苍穹。
这分明是一块天生的剑仙璞玉,却被世俗的尘埃给蒙蔽了。
有意思,李太白的剑意,配上了苏乞儿的身子。这人,若是放在我以前经历的那些仙侠世界里,妥妥的主角模板啊。可惜,生错了时代。不过……既然让我看见了,也算是一场缘分。
他想了想,没有走过去,而是转身回了书店。
片刻之后,他走了出来,手里多了一个酒葫芦。
那酒葫芦看起来平平无奇,就是路边摊两块钱一个的货色。
王青元走到那个流浪汉身边,将酒葫芦的塞子拔开。
一股难以形容的、清冽而又醇厚的酒香,瞬间飘散开来。
那酒香中,仿佛蕴含着万丈红尘的洒脱、仗剑天涯的豪情,以及……一剑曾当百万师的无上锋芒!
原本还在呼呼大睡的流浪汉,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眼睛“唰”的一下睁开了。
他那双原本浑浊不堪的眼睛,在闻到这股酒香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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