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在一旁哈哈大笑,拍着大腿说:「莽撞好!年轻人,不莽撞还叫年轻人吗?」他转头看向高尔文,又说起方才的话题,语气却比方才更认真了些。
「高尔文大人,婚礼的花销,还是由我们来承担。菲尼克斯是我的女婿,这场婚事,我这个做岳父的,理当出力。」
高尔文自然不肯,「菲尼克斯是我儿子,婚礼的事,哪有让亲家全包的理。」
「这……」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拉扯了几个来回,谁也不肯让步。
最後还是高尔文夫人出来打圆场,提议各出一半,两家都体面。肯特这才点了头。
随後,肯特从怀里掏出一卷羊皮纸,展开,推到高尔文面前。纸上画着几间商铺的位置,都在贝桑松最热闹的那几条街上,寸土寸金的地方。
「这几间商铺是我早年置下的,地段好,生意不错,有专人打理。从今天起,属於菲尼克斯了。」
高尔文与夫人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另外,我在城南还有一座庄园,足够大,十分清静。我打算一并送给他们,做为新婚礼物。」
大厅里安静了一瞬,高尔文才缓缓开口,「肯特,你这礼太重了。」
肯特摆了摆手,「老夥计,菲尼克斯马上就和我们是一家人了,我这个做岳父的,总得表示一下吧。」他说着,又看向菲尼克斯,「孩子,你过来。」
菲尼克斯走过去,站在肯特面前,有些手足无措。
肯特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里带着长辈的慈爱,「伊莎贝拉是我最爱的女儿,成亲以後,你一定要好好待她。」
菲尼克斯站在他面前,重重地点了点头
「伯父,你放心!」
肯特瞪了他一眼:「还叫伯父?」
菲尼克斯愣了一下,脸腾地红了。
「岳父大人!」菲尼克斯随即改口。
肯特夫妇和高尔文夫妇放声大笑,连站在门口的仆人都忍不住抿着嘴。
高尔文抹了抹眼角,笑着说道:「这孩子,总算开窍了。」
「哈哈哈……」
…………
十月第四个礼拜五,正午。
贝桑松城南五英里外的一座缓丘旁,风从北边吹来,带着平原上枯草的气息。
队伍前方,亚特坐在马背上,不时扭头回望一眼跟在身後的那支队伍。经过数日的跋涉,贝桑松已经近在眼前。
队伍在山丘下拖成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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