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坚定的信念支撑着思想,要想破碎岂是他能挑开?皆都眼神凶狠,根本不给一点面子,即便就要死亡,还是吐出了那口恶痰。有个士兵怒怼道:“就你这样还想把我们策反?也不看看你那丑陋的样子,还是劝你趁早滚回魔界,可别在此丢了性命。”
刷!
丁殷怒不可遏,还没有受过这般羞辱,直接一刀取了性命,接着又将另外几人活活勒死,张开大口喝起鲜血,变的愉悦时才停下行为,将尸体甩在了地上。
他的行为癫狂,是人看了都得胆颤,摇身一变竟成了一名乞丐,走在街上无人注意,盯着那些受伤的城民嘴角上扬,“敢跟魔族作对,活该你们半死不活。”行至不远时眼睛突然放光,竟看到了唐云峰的身影,喃喃自语道:“当初被你的师兄弟害的差点死去,这次我不会在重蹈覆辙,无论怎样都要让你替他们还债,彻底断除阻魔的决心。”
他步伐缓慢,一瘸一拐地追了上去,直到一家客栈时方才停下,见这身行头不能进去便四处观望,一个身影顿时映入眼帘,心里一喜,“就你了!”朝着巷子走去,装作可怜的跪在了他的身边,显得饥饿道:“公子,给我点吃的东西吧!”
那人面容清秀,乃是个文弱书生,穿件单薄的白衣背着竹筐,怀中还抱着只大公鸡,时而抚摸显得喜爱,突见乞丐跪于身前惊了一跳,不过很快调整心态,将公鸡甩在一边让他快点起身,安抚道:“魔族大军刚退,城内正在恢复之时,你的饥饿我能理解,可惜我却无能为力!我这竹筐除了一些书籍在无其它,那只鸡儿也是我的伴宠,你要想吃东西就去前面,首领以下令为人施粥送米,现在过去正好解决你的难题。”
丁殷却不动容,反而变的疯颠,将那只大公鸡一把拽在手中,讽刺道:“亏你饱读诗书还是个才子,没想到却无有同情之心!难怪那么多人被魔所杀,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不良之人存在。我都饿的快要死去,却连只公鸡也比不下去!既然你这么喜它,那我偏要杀它。”
那人见他无理眉宇微动,脸色逐渐暗沉,气的夺公鸡时猛踹一脚,抽了一个大耳光子,破口骂道:“你凭什么杀我公鸡?你是什么东西能与它相比?你死不死跟我有何关系?我凭什么要救你?我跟你认识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经过我同意了吗?你也不看看你这副样子,狗都见了摇头,还想跟我的鸡比,你死了都没它干净,快点还给我,你个没用的垃圾。”
丁殷愣了一下,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书生!眼里只有对鸡的喜爱,却没有对人的同情,反而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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