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林菀嘴角的笑意更浓,还带上几分戏谑,“那是谁整天往我家跑,盯着我男人不放?
不怕告诉你,我家陆斯年每顿得吃半斤肉。你想靠两个菜团子就勾走他,门都没有。”
“哈哈哈哈哈……”周围的哄笑声更大了。
什么叫杀人诛心?这就是。
陆红梅感觉地面烫脚,隔着鞋底都能烧起来,是一分钟都站不住了,抬腿就跑。
心里却在暗骂,林菀,你给我等着,早晚把你赶出向阳大队。陆斯年是我的,他只能是我的。
周志刚盯着陆红梅的背影,眼珠子转了好几圈。
来到向阳大队,李秀秀就明确表示不会跟他结婚。
借李家的关系回城,几乎不可能了。
他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一年,五年,十年……都有可能。
几天农活干下来,他已经认识到,即便是他拼尽全力,也没办法靠自己的劳动吃饱肚子。
他急需找到一张长期饭票。
原本他的目标是林菀,如果她还像之前那么好拿捏,就继续给她机会养着自己。
可林菀还在气头上,短时间内指望不上。
他必须尽快寻找下一个目标。
陆红梅就是最好的人选。
大队长的女儿,又摊上事了,合作的可能性非常大。
于是,他一骨碌爬起来,快步追上去。
“陆红梅同志,下工后谈谈吧,我能帮到你。”
陆红梅找过他,但那次他跑了。
这次主动找上门来,怕是所图不小。
不过,对眼下的陆红梅来说,只要能搞走林菀,什么代价她都愿意付出。
随即点头答应,“行,天黑后,小树林见。”
周志刚一愣,没想到她会答应得这么干脆,“好,不见不散。”
抢收是一年中最累的时候,时间紧,任务重,谁也不敢偷懒。
两个人达成共识后,就各自忙去了。
林菀眼睛看不见,活干得却不慢,速度几乎跟大家持平。
当然,主要是手套的功劳。
徒手搓玉米,没几下就得磨出水泡,速度会越来越慢。
她戴着双层手套,虽然干久了手依然会疼,至少不会磨破,周围的人全都羡慕得流口水。
如果目光能杀人,李秀秀已经把她千刀万剐一万次了。
只可惜,她白眼翻得再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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