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很多人都会唱这一段。北佬明的声音也不算如何好听,有些沙哑,听来倒更有一番滋味。
郑司楚听他唱这曲子,倒是略略一怔。很久以前,他第一次以本来面目和妻子相见时,便听得不知有谁在唱这曲子,因此记忆极为深刻。而这曲子里那股雄浑和苍凉也让他感慨万千。
不知不觉,都是快二十年前的事了。郑司楚想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现在就看届时能否顺利夺船了,但此时有谈晚同与宣鸣雷二人一力主持,而于佩利初来乍到,立足未稳,注意力也全都放在搜刮五羊城财物上了,夺取复兴号的计划可行性非常高。
夺得复兴号,那就说明五羊城命不该绝,共和的火种仍能保留下去。可万一不能呢?他突然有些不敢去想。
回到房里,他上了楼去做最后的整理。那些日常用具其实都不必携带,无非带一些换洗衣服,再就是拿一床被褥。这些其实他早就打好包了,只消一背,也完全是个准备出远门的寻常中年汉子了。只是往屋里看看,满满的都是记忆,便是已经离家数月的儿子,也处处都还留着住在这里时的痕迹。
天色尚早,郑司楚四处打量了一阵,到了自己屋中。拉开橱门,见好的衣服都已经打了包了,剩下的只是几年旧衣服,还有就是楚翰白婴儿时穿过的衣服。这些旧衣服其实楚翰白也没穿过几年,妻子总舍不得丢,说是给初生婴儿穿,旧布衣服比新布的要好,因为更加柔软。外面的旧衣服嫌脏,儿子穿过的给孙子穿,才可以放心。因为这个理由,这些旧衣服都整整齐齐地挂着,但郑司楚知道那只是妻子的托辞罢了。妻子是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不复牙牙学语时的天真可爱,总是在留恋着那段时光。只不过就算再留恋,现在也不得不丢掉了。
如果将来还有回来的一天,这些衣服不知会不会仍挂在橱里。他正自看着,却见橱里还放着一支铁笛。
这是少年时好友程迪文送他的。程迪文精于音律,现在正在北方做礼部尚书。自己的笛技,有一半就是程迪文教的。这支铁笛做工精致,音准也极佳,本来他想传给楚翰白,只是儿子却学得马马虎虎,寻常笛子还能吹两下,这铁笛却吹不响。
是不是要带走?这念头刚起来,马上就被他打消了。铁笛的目标太大,而且郑司楚当然代理元帅时,曾在敌军大兵压境之际,万军阵前以铁笛吹奏一曲,因此很多人都知道他这支铁笛。如果带在身边,过关时被搜出来,只怕比如意钩的目标还要大。
想到这儿,他伸手正待将铁笛放回橱里,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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