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依据的法例,当即无视对方的抗议,沉声道:
“审判长,有关枪械的判定,依据《枪管法》第46条,原文明确规定。”
“其中,核心认定标准有三点。”
“致伤力、动力、管状物!”
“其中,动力既没规定是否具备稳定发射条件,也没规定必须存在击发装置。”
“而《凶器机械结构定性鉴定》这份回执鉴定中,也明确规定具备‘发射装置’,也就是‘管状器具’,即枪械所具备的枪管。”
这两点就是核心观点。
其中,有关上述动力...这玩意包含万象,可以说只要能制造出动力都算。
直接一举掐灭了一些可以走漏洞的违法想法,将气压、火药、机械动力、电都算了上去。
如果你设计出一把枪。
哪怕这把枪是核动力,不属於立法时所存在的所有动力来源,但只要具备动力,那麽,这核动力也算。
当然,如果你能造出来,也许《枪管法》这法律就对你失效了。
此外。
至於致伤力......
“根据鉴定,凶器所爆发出的动力,明显已经超出标准的‘≥1.8\\/平方厘米’的判定!”
公诉席。
检察官梁秉信微微吸了口气,让自己的情绪缓解下来。
待到思绪冷静多了,梁秉信这才缓缓开口道:
“除此外,案件受害者魏田已经死亡。”
“致伤力也达成。”
“综上所述,就本案,涉案凶器与凶杀方式,均符合枪管法中鉴定标准。”
“也就是说,此凶器...本质就是一柄枪!”
一个凶器,有枪管,能杀人,有动力,这基本就是枪了。
这很符合司法从业人员的常识。
但问题来了。
“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有异议要表述。”
“有关公诉席所说,我方认为并无纰漏,但,枪管法中,还明确规定了一条‘管状器具发射’!”
被告席。
徐德此时站起身来,他只是淡淡开口说了一句,旋即缓缓顿了顿。
紧接着。
就看到徐德一只手比了个‘ok’的手势,食指和拇指比了个‘o’,另一只手则是攥住只伸出一根食指。
旋即。
徐德挑了挑眉,他试探着将食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