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张倩大声说话,声音在审判现场回荡,甚至是透过现场的缝隙,传入到门口众人的耳中。
听到这话,众人才颔首点头。
虽然情绪激动。
但话糙理不糙。
证据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联系其余行为进行分析的。
比方说,你杀了一个人,现场罪证确凿,但警察抓捕你的时候,却发现你在家里喝汽水打游戏,被抓还一脸懵,一问三不知。
此时,难道就可以只看证据,直接给你定罪?
不,不会的,因为两者串联起来存在很明显且严重的问题,哪怕现场罪证确凿,却依旧要谨慎调查。
代入到本案。
同理,刘钰前脚被强奸,後脚却完全没表现出被强奸的情绪,反倒是任劳任怨的帮忙。
这哪有一点被强奸的画面!?
「不!」
「审判长,从客观条件丶纯司法路人角度来看,有一说一,我方认为原告人刘女士这番做法恰恰符合受害者的心理情况!」
就在此时。
突然的,一道比张倩更大的声音响彻,压得众人强行忘掉先前的话,下意识思考这句话。
只见。
被告席徐德,在没有任何指示的情况下站起身,他满脸诚恳的看着审判长,以及公诉席检察官。
「审判长,被告方有话要说!」徐德道。
「嗯?
钱湖州迟疑片刻。
身侧的马法官狐疑起来,小声嘀咕着。
「这又是在搞什麽麽蛾子?」
李法官摇摇头,「不知道。」
审判长钱湖州思来想去,最终敲下锤子。
「砰!」
「请说。」
两个字落下。
徐德顿了顿,他深吸一口气,纷乱的思绪在脑海中串联出一条逻辑清晰的话语。
接着,便缓缓开口道:「审判长,我方认为,刘女士之所以拖了两个月才报警,这点十分合理,完全可以解释。」
「首先,原告人刘钰,在先前我方询问之际。」
「她便明确说过害怕丈夫会回来!」」
「请问,对方为什麽会认为丈夫能回来?又为什麽,8月1日才选择报警!?」
无论男女,遭受到家暴後不选择报警,其中相当一部分原因,便是因为另一半还会回来。
你送进警局,无非也就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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