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回家的路上......”
“请问,上述我所说,是否属实?”
是否属实?
王洲没说话,他额头上满是冷汗,此时绞尽脑汁,却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答案,只是呼吸愈发急促,拳头捏得更紧。
见此。
一旁。
一直从未开口,沉默无比的检察官赵谦,此刻内心一动,恍惚间突然开口道:
“被告人王洲。”
“根据法医对屍体进行的屍检来看,对受害者出手的人员仅有一位,也没其余控制和你。”
“如果,案发现场存在其余人,那麽...其余之人所承担的责任极小。”
“但...黄成伟与王翰,你却是以同夥的身份所进行参与。”
黄成伟与王翰死亡,前者是直接出手,後者是出谋划策。
两起案件都算是同夥,只不过不是主谋罢了,真要判起来...死缓起步是没问题的。
再加一起案件呢?将木山案说出来?
实际上说不说无所谓。
刑事案件,一般是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比方说同时犯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一个判死缓另一个判无期,总不能两个合一起,直接堆成死刑吧?
没有这种说法,只会按照故意杀人的死缓进行宣判,而故意伤害的无期...基本会无视。
同理。
在前两案涉案深刻,而木山案没多少牵扯的情况下......
哪怕木山案曝光,对王洲的影响也是少之又少。
但是!
“我提醒一下。”
“依据《刑法》第68条,‘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立功从宽处罚’。”
“原文明确提出: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检察官赵谦缓缓开口,说着,他微微一顿,又道: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被告人王洲...你可要想清楚了。”
话落。
刹那间。
整个审判区,突然陷入到一股诡异的状态。
王洲呼吸急促而深沉,咬着牙,额头上的冷汗越来越多,脑子里不断思索。
如果,说了木山案...那麽,理论上自己是能减刑的。
但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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