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主谋为被告人孙虎,性别男,年龄47岁,出生於兖州市......”
“於2003年,7月1日,被警方依法逮捕进行刑事拘留,经本院查明,年累积至今的两起案件,均为被告人孙虎围所为。”
“2000年,【弘阳土木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曾承包陵水县市政工程,负责建设陵水县各大主干道路.......”
“根据调查。”
“被告人孙虎,在该项目中,涉及侵吞公款、挪用工程款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明确触犯《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
“此事件,被案件被害人黄成伟,也就是工程监理所知晓。”
“双方爆发激烈矛盾,被告人孙虎为隐瞒此事,夥同同夥王洲、赵二山,对监理下手,杀人後,又将屍体灌注水泥,丢入湖中沉屍以此掩盖。”
“而期间情形,均被路过的记者,王翰所拍摄,被告三人知晓後......”
这是他们杀人的全过程。
听得听审席众人愈发心惊,脸色错愕。
不说别的。
单单就是这描述里的两个受害者,杀起来,那可是毫不手软!
换句话说...不像初次干。
若是如此的话,那麽,在这次之前...对方究竟还杀过多少人?
检察官赵谦继续开口道:
“至此,被害人黄成伟、被害人王翰被杀。”
“此外,2003年,5月7日当天,因受害者‘张木山’频繁向被告人孙虎索要工资,导致对方心生不满,於是在7号当天下午残忍下手。”
“後,又找到被告人朱大力,因其患有胰腺癌,想在临死之前赚一笔快钱,於是,买通朱大力做案件替死。”
这就是案件的全部真相,来龙去脉的总过程。
这下,别说听审席了。
就连几个司法从业人员,书记员等人,也是没忍住,後背一凉,下意识看了眼孙虎。
对方...这简直就是杀人成性!
怕是因为杀人从未感受过代价,所以,便养成了这种动不动就杀人的习惯,否则但凡换个正常人,都不至於因泄愤而将张木山残害。
“综上所述!”
赵谦深吸一口气,看向审判台,语气严厉,仿佛是从牙缝之中挤出一般。
“被告人孙虎犯罪事实清晰。”
“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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