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兵则是摇摇头,提出另一个角度的问题。
“不太像。”
“这是杀人啊!”
“张木山17岁,是未成年人,还是傻子,残障人员,在重罪里都算是重罪。”
“这个罪认下来,那就真是‘替死’了!”
替死鬼只是形容词。
比如你给其余人扛罪责,担罪,这可以说是替死鬼。
但......
如果对方是死刑呢!?
如果说,这个罪扛下来,你近乎必死呢!?
你就会发现,愿意担罪的人会少许多许多,近乎没有......
而在法律里。
人权只有提高,没有降低。
举个例子。
你杀一个老人,和杀一个青年人,哪个判的更重?
从逻辑上来讲,你杀个青年人,对方能活到八十岁,你凭空夺走了对方五六十年的寿命,并且对方还要养家糊口。
而老人,对方本身就命不久矣,如果抛开道德情感因素,单看利弊,老人还只是个负担。
所以,理论上从应该是杀青年人更重。
但......
实际上,是杀老人!
为什麽?
因为老人是弱势群体,你杀老人,就是杀弱势群体,司法会认为你欺软怕硬,你是个专门欺负这类人员的人!
所以,必须需要铁拳狠狠进行惩罚。
至於寿命?老人本身寿命无多?
司法上没有寿命无多这个概念。
有的,只有两个。
活着,以及死了。
综上所述。
“张木山既是残障人员,又是未成年,还是恶意杀害,哪怕是自首...只要掏不出辩护法理,有八成概率是死缓!”
“剩下两成不是有期,而是死刑!”
“真要是替死鬼,对方连这罪都敢替!?”
杨兵狐疑。
死刑啊,最轻都是死缓。
死缓...哪怕没死,缓期过後也是无期,最少要呆几十年。
朱大力现在才三十岁,待个几十年,一辈子都没了,出来後估摸着六七十岁...又或是直接老死在监牢里。
这种罪,是能随便替的!?
众人沉默。
这个逻辑很更通俗易懂,这也是为什麽,李剑张倩会怀疑案情可能属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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