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刑名、工程等‘试行事宜’,已渐习惯先行征询相关衙署、查阅旧例,再作决断。政事堂议事记录,太子常批阅至深夜,于不同意见处,时有朱笔圈点询问。去岁关中旱灾减免赋税之议,太子便是依循宪章精神,令户部、工部、京兆府合议,备三策以进,方作裁决。事后看来,所择中策,兼顾灾民与国库,颇得朝野称许。” 他顿了顿,“殿下曾对詹事言:‘初觉束缚,今感规矩分明,反不易为人所蔽,亦少了许多无谓的揣测上意。’”
宋璟与张柬之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一丝希望。太子的态度转变,或许是这三年试行最大的成果之一。他从最初的迟疑、畏惧,到如今的逐渐适应甚至体会到“依规而行”的好处,这其中固然有女帝的压力、狄仁杰等人的引导,但宪章本身提供的清晰框架和“避责”功能(遵循程序,即使结果不佳,责任也相对分散),无疑起了重要作用。
“陛下呢?” 张柬之压低声音。女帝武媚娘的态度,才是宪章能否从“试行”走向“永制”的决定性力量。
狄仁杰沉吟片刻,缓缓道:“陛下自宪章试行以来,于明面上,未曾就具体条款再发议论,一切交由政事堂与太子依章程办理。然,凡试行范围之内事宜,陛下御批,多言‘依议’、‘准奏’,或‘着政事堂再议’。于试行范围之外,陛下乾纲独断如故。去岁调整安西四镇节度使人选,便未循‘政事阁’集议之形式,陛下独断,任命名将王孝杰。朝中虽有微词,然无人敢以此非议陛下。”
宋璟苦笑道:“此亦在情理之中。宪章本为约束‘后世’可能之昏暴,陛下乃开国定鼎之君,威望如日中天,若要破例,何人能阻?陛下能守试行之约,已足见支持。关键,在于陛下是否真愿将此‘试行’,变为‘永制’,并令太子及后世子孙遵行不悖。”
“这正是今日召二位前来商议的要事。” 狄仁杰神色凝重,“三年试行期将满,按当初诏令,需汇总情状,奏请圣裁,是废止、修订,还是推广为永制。奏疏该如何写?是报喜不报忧,力陈成效,请立永制?还是如实禀报利弊,将决定之权完全交予陛下与朝议?”
堂内一时沉默。窗外蝉声更急,搅得人心绪不宁。他们都清楚,宪章试行,有成效,更有问题。成效在于,在试行范围内,行政的随意性有所减少,司法的透明度有所增加,民怨有所疏解,太子的理政习惯在向好的方向转变。问题则同样明显:效率降低,部门扯皮增多,旧有势力明里暗里抵触(尤其是那些利益受损的胥吏、豪强),许多条款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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