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多虑了。府兵制非一刀切。如羌人兄弟,善于骑射,便可设立‘牧骑府’,仍以牧养为主,但需登记丁口,定期集结操练,战时提供骑兵。同理,山林部族可设‘猎兵府’,专司山地作战与侦察。此制核心在于‘组织’与‘动员’,至于具体形态,可因地制宜。”
李铮从民政角度补充:“此制推行,需与《龙骧治典》及均田令紧密结合。需详细制定军府等级、兵员拣选标准、授田与免赋细则、操练章程、征调程序以及军功授田与抚恤办法。尤其需明确,府兵首要职责乃保卫乡土、听从总枢号令,而非某家某部之私兵。”
河内赵堡主的代表沉吟道:“此制若能公平推行,确能增强我盟实力。只是……各家部曲改编,这兵权……”
胡汉正色道:“兵权归于总枢军政司,此乃底线。各军府将领,由总枢考核任命,可来源于原部族,但必须忠于盟约,遵守军律。当然,各成员在总枢‘盟议殿’中,对军事决策仍有发言与监督之权。”
经过一番深入讨论和细节磋商,在场众人基本认同了府兵制的大方向。胡汉当即决定,先行在龙骧核心控制区及几个关系最紧密的盟员辖地,择点试行,设立第一批十二个“军府”,涵盖步、骑、弩、工(工匠)等不同兵种。
新政令随着快马与信使,迅速传遍盟内。起初,民间亦有疑虑,尤其是对“自备兵甲粮秣”一项有所担忧。但在龙骧官府详细解释了授田免赋的优惠,以及《治典》对府兵权益的保障后,加之龙骧一贯的良好信誉,许多青壮农户开始踊跃报名。对他们而言,能获得更多田地,又能接受正规军事训练保卫家园,无疑是乱世中一条不错的出路。
各盟员势力内部,虽有部分族老、头人对交出兵权心有芥蒂,但在龙骧展现出的强大实力和胡汉描绘的共同前景面前,以及考虑到自身部众也能通过此制获得龙骧体系的土地与保障,大多数选择了配合。
龙骧峪外,第一批选定的军府驻地开始动工修建营房、校场和武库。来自格物院和匠作监的标准制式兵器、甲胄样本被下发各军府,作为“自备兵器”的参考标准。张凉亲自牵头,组织编写统一的《府兵操典》,内容涵盖队列、阵型、兵器使用、旗号识别乃至基础文化课。
与此同时,王栓的靖安司也加强了对盟内各方的监控,谨防有心之人利用此制整合过程兴风作浪。
府兵新制的推行,如同在龙骧及其盟区的肌体下,编织一张更加细密而坚韧的脉络。它不仅在军事上为龙骧提供了可持续的、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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