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中,一道棕色的庞大身影正伏在溪边,低头咕咚咕咚地饮着水。
喝完后,它似乎觉着格外惬意,晃了晃圆滚滚的脑袋,直接在溪流旁的空地上蜷起身子,懒洋洋地躺了下来,肥厚的熊掌搭在身前,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我去?熊二!”
李逸眼中闪过一丝意外,随即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眼底燃起熊熊战意:
“既然遇上了,那就拿你来刷熟练度吧!”
李逸可以不在意这点微末的熟练度,但必须解决这个安全隐患,防止后面有兵卒过来打水时遇上,那时难免会有死伤。
身旁的二郎和狼群瞬间绷紧了神经,一个个弓起脊背,毛发倒竖,眼神警惕如临大敌。
在这片茫茫大山中,有两种霸主是狼群即便成群结队,也需绕道而行的存在。
便是猛虎与棕熊。
狼群的唯一优势便是群体的协作,以数量取胜。
正常情况下,作为山林里的顶级掠食者,狼群与猛虎和棕熊向来井水不犯河水的。它们各自守着领地互不干涉。
若真要正面硬刚,一头成年猛虎对战狼群,即便狼群占着数量优势,理论上能勉强取胜,可在山林这种非开阔的地形中,猛虎的顶级扑杀能力堪称致命一击,几乎一击就能撕碎一只野狼。
双方若是战斗,到头来狼群就算赢了,也得付出超过十五只同伴惨死的代价,而猛虎只能是因体力耗尽,伤口流血过多才倒地身亡。
但这只是理论的推演,实际在现实中,只要猛虎率先扑杀两三只野狼,剩下的便会被它的凶猛震慑住,夹着尾巴仓皇退走。除非在狼群中能出现一头体型远超同类的狼王,能以一己之力牵制猛虎,群狼才有机会轮番进攻。
可若是对上成年的棕熊,即便狼群有二十只,它们的胜算也不足一成。
棕熊那小山般的体型和千钧之力,一熊掌就能拍碎野狼的头骨,更让狼群无可奈何的是它厚实的毛皮与层层叠叠的皮肉脂肪,寻常的撕咬爪击根本无法对它造成致命伤害,顶多只是挠痒痒,正因如此棕熊才会是狼群最不愿招惹的存在,见了便要绕道走。
眼下狼群的反应便是最好的证明,它们匍匐在草丛中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连上前的勇气都没有。
唯有二郎在瞥了一眼李逸后,依旧保持着堪比狼王的冷酷,眼神锐利地锁定着棕熊,没有丝毫退缩。
李逸也不再观望,从隐藏的树后迈步走出,沿着山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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